青岛市获批开展国务院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2020年12月21日 17:19:20admin浏览量:23次

12月11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青岛市和浙江杭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开展第二批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

  我市开展综改试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和国企改革示范工程系列创新改革措施,紧密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相匹配,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相衔接,以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为特色,在体制机制层面创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要求,探索“坚持政治标准、依法规范治理、培育企业家精神、落实物质利益原则、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独具地方特色的国有企业家队伍“五位一体”建设模式,全面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以人为核心要素驱动国有企业加速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争取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青岛市申报开展综改试验的背景和过程

  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点部署开展的国企改革重大专项工程之一。2019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了首批上海、深圳、沈阳三市开展综改试验。

  申报以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为特色的国资国企综改试验,是我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向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关于申请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请示》后,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支持。今年11月,省国资委将支持青岛开展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列入《山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驻青央企、省企等国企也将共同适用综改相关政策。

  去年以来,市国资委成立了综改试验申报工作小组,先后两次赴上海、深圳、沈阳三市进行了学习调研,召开了市属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多次向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汇报请示指导意见,起草形成了《青岛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汇报稿)》。

  2020年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地方组召开青岛市综改试验筹备工作专题汇报视频会,对我市综改试验筹备工作和实施方案基本框架内容给予肯定,并对起草综改试验实施方案提出了要求。根据视频会精神,市国资委对实施方案作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

  2020年6月30日,市国资委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预申报,同时积极跟进与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汇报沟通。

  2020年7月27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专程赴国务院国资委走访汇报争取支持,批示要求“扎实落实,深化改革,增强我市国有企业市场活力”。

  2020年12月3日,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属企业深化改革发展专题“一把手”专业化领学研修班在北京研修期间,市国资委组织召开综改试验实施方案专题研讨会,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充分肯定了我市综改试验总体框架和创新改革举措。

  2020年12月11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正式入围第二批综改试验名单。


  青岛市开展综改试验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承载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的主力军,我市开展以国有企业家队伍建设为特色的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总抓手和特色亮点。

  通过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搞活国有企业、搞活一座城,对更好发挥青岛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的辐射带动功能、发挥青岛在上合示范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中的战略支点作用、体现优秀国有企业家的使命担当,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

  我市作为此轮开展综改试验唯一的计划单列市,与第一批上海、深圳开展综改试验的体制机制相同,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综改试验,不同于其他三市“省为主导、市为载体、省市联动、协同深化”的体制机制。目前,我市正在进一步完善综改试验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批复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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