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指引

2017年07月14日 17:20:42002浏览量:26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指引

 

设立依据: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

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审批改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16】128号),第2条。

 申请材料:

 一、设立需在线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二、变更需在线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办理程序:

1、登陆商务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zzxbs.mofcom.gov.cn/)录入企业信息,并生成《申报表》和《备案申报承诺书》;

2、用户在系统中上传相关备案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后发放《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威海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5897326,外资科5897313;环翠区5273102;文登区8483631;文登南海新区8966019;荣成市7586159;乳山市6651117;高区5625415;经区5990010;临港区5581888。 QQ群:203993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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